目標 
● 鼓勵創作,扶植潛力藝術家。 
● 提升臺灣各地區之藝術創作人口及藝術欣賞人口。 
● 落實藝術介入空間,以繪畫創作引領藝術到公共場域。 
● 促進藝品收藏風氣,建立藝術作品行銷平台推廣之典範。 
 
辦理單位 
指導單位:文化部 教育部 
主辦單位: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 
協辦單位: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、各縣市政府文化局處 
 

徵件對象:愛好繪畫創作者 
 
徵件類組:分為國畫、西畫2類,不限媒材、題材及技法 
 
徵件數量:每人每類以1件為限 
 
徵件組別:分為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、大專社會組。 
 
收件尺寸: 
●類別/組別 國畫類 
(水墨、膠彩、東方複合媒材) 西畫類 
(油畫、版畫、水彩、粉彩、平面複合媒材) 
*國小組/國中組 
以三開或四開,原作裝裱前畫面尺寸長邊不得超過75公分,短邊不得少於32公分 以三開或四開,畫面尺寸長邊不得超過75公分,短邊不得少於32公分 

*高中職組/大專社會組 
四開至全開,原作裝裱前畫面尺寸長邊不得超過140公分,短邊不得少於32公分 油畫:以10~30號(F.P.M皆可) 
版畫、水彩、粉彩、平面複合媒材:以四開至對開 
以上各類媒材,畫面尺寸長邊不得超過95公分,短邊不得少於32公分 

註: 
1.作品送件時請勿裝裱,國畫類以「卷軸」形式裝裱送件者不在此限。 
2.作品尺寸或自行裝裱規格不符合本簡章規定者,不予收件及評審。 
3.決選作品如為郵寄送件,作品請務必妥善包裝後寄送,如有受損情況,概由送件人 
自行負責。 
 
初選徵件:自6月23日(二)至6月30日(二)止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。 
 
決選收件:7月20日(一)至8月5日(三)止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 
 
初選繳件方式:連同初選報名表,以下列方式繳交。 
(一)請至活動網站填寫報名表件及上傳作品圖檔(300dpi解析度之JPG 
檔案格式圖檔)。 
(二)寄送光碟(內含報名表及300dpi解析度之JPG檔案格式圖檔)至300新竹市中和路26號  觸動國際有限公司收,封面並請註明「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104年藝術行銷活動徵件 
作品」。 
 
決選繳件方式:連同決選報名表,以下列方式繳交: 
(一)寄送繳交作品實體至300新竹市中和路26號觸動國際有限公司收,封面並請註明「國 立新竹生活美學館104年藝術行銷活動決選作品」。 
(須與初選電子檔為同一件作品,不得裱框,惟國畫類可以卷軸形式裱裝交件)。 
(二)電話通知入選者專人服務收件。 
 
評選及獎勵: 
評審團 
(1) 初選評審團:國畫、西畫類各7人。 
(2) 決選評審團:國畫、西畫類各9人。 

評選: 
(1) 初選:以電子檔參加評選(分組評選),評選出約1,000件(實際件數由評審團依作品 質量核定)。 
(2) 決選:就各參加決選作品擇優入選約160件作品,評審對各組優等以上作品給予評語 ,並對高中職組、大專社會組優等以上作品進行個別鑑價,鑑價結果作為作品巡迴展售底價。其餘得獎作品則以本館核定底價。 

作品巡迴展售底價,如下: 
●國小組首獎 6,000元  / 特優5,000元 /優等 4,000元 /佳作3,000元 / 入選2,000元 
●國中組 首獎8,000元 / 特優 7,000元 6,000元 5,000元  /入選4,000元 
●高中職組 首獎評審個別鑑價15,000元以上  / 特優評審個別鑑價12,000元以上  /優等評審個別鑑價10,000元以上  /佳作8,000元  /入選6,000元 
●大專社會組 首獎評審個別鑑價20,000元以上  / 特優評審個別鑑價16,000元以上  /優等評審個別鑑價1,3000元以上  /佳作12,000元  /入選10,000元 

(3) 製作作品保證書,評審團於保證書上簽章以示公信。 
評選結果公告 
初選:104年7月19日前公告於本館網站 
決選:104年8月14日前公告於本館網站 

獎勵: 
(1) 各組擇優評選出璞玉首獎1名、特優2名、優等3名、佳作5~7名、入選8~12名,視 
作品素質得從缺部分獎項。 

(2) 得獎者頒予獎金額度如下表,並給予首獎者每人3本畫冊,特優及優等者每人2本 
畫冊,其餘得獎者每人1本畫冊;另給予得獎者獎狀1幀、作品手冊及獎品各1份; 
指導老師致贈感謝狀1幀、畫冊及獎品各1份。 
●國小組 首獎3,000元 /特優2,000元  /優等1,000元 
●國中組首獎 5,000元  /特優3,000元 / 優等2,000元 
●高中職組 首獎30,000元  /特優10,000元  /優等5,000元 
●大專社會組 首獎100,000元  /特優50,000元  /優等20,000元 
(備註: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額;獲頒獎金後,畫作仍屬創作者所有,如經售出,可另獲展售所得)
 
(3) 所有得獎作品免費裱褙裝框,邀請得獎人參加頒獎典禮,並補助得獎人居住縣市 至頒獎會場來回交通費(台鐵或客運+北捷)。 

(4) 高中職組及大專社會組優等以上之獲獎者,受邀參加與大師有約研習活動。 

加值獎勵: 
(1) 大專社會組璞玉首獎獲獎者(國畫類、西畫類各1名),105年將由本館於「國立國父紀念館」規劃辦理「璞玉首獎」雙個展。(場地、文宣、佈置、開幕活動等皆由本館負責) 
(2) 西畫類大專社會組璞玉首獎、特優獲獎者(共3名),將由本館薦送參與104年財團法人鴻梅文化藝術基金會「璞玉圓夢計畫」複審,並保障其中1名錄取為「璞玉圓夢基金」得主,於105年獲得該基金會提供之年度藝術創作基金15萬元。(計畫內容請詳見http://grandview.org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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